德江县民族中医院 2021年公开选录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本文最后下载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贵州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44 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上级审批同意,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录青年就业见习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2021年毕业)及 16-24 岁失业青年,且均符合选录资格条件。(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青年,不再纳入本次选录见习对象范围)。
二、见习岗位及条件
(一)见习岗位
1.护理岗位。
大专学历护理岗位50名,护理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应届生(2021年毕业)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本科学历护理岗位5名,护理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
2.临床岗位。岗位数5名,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康复岗位。岗位数1名,运动康复专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
4.文员岗位。岗位数1名,卫生管理类专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资格要求;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录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20日;
3.报名地点: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办公室(康复中心5楼)。
4.报名所需资料:
(1)《2021年德江县青年就业见习申报表》3份,需电子版填写打印(见附件),彩色1寸近期免冠相片4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大专学历护理岗位需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2021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份;
(5)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6)16-24岁失业青年(非应届毕业生)对象的,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提示(失业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1张,到德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40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咨询电话:0856-3915584);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组织或者参加邪教或非法组织的,违法生育的,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3)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其它行为不宜选用的。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根据要求,对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申报表》上签署“符合报考”意见;对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携带身份证,到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计划聘用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顺序采取现场抽签,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名额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3.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逾期未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医院网站(www.djxzyy.com)和公示栏上公示一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本单位履行相关程序,确定为拟见习人员。
2.拟见习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时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分配到各科室。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
3.同等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4、拟见习人员要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证明材料(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材料(原件)。
四、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间单位按月为每位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随政策调整)的见习生活补助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五、见习管理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诊疗规程等。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发生以下情形的,医院可单方终止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协议。
(一)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违反医德医风被投诉举报属实的;
(三)旷工或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7天的;
(四)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五)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留在见习岗位上的。
六、其他
(一)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要主动报告并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疼等不适症状须前往我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相关检查,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参加报名及考试。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重点人员管控要求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观察,未解除风险前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
3、进入医院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入时主动测温、扫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需接种后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4、不主动报告或隐瞒旅居史、现病史,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未尽事宜由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选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公告由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9768239(王老师)
13765650424(李老师)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