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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民族中医院组织学习《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文件

发布时间:2016-12-26 20:50:17本文出处: 宣传科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12月26日下午,我院组织中层干部、部分医生代表,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再次对《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进行了巩固、学习。会议由我院党支部副书记、专职纪检员张观刚主持,副院长曾凡勇出席了会议。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会议要求,中层干部务必在工作中加大对“九不准”相关规定的落实力度,抓好科室管理,确保《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到实处,严守底线,不碰红线,严格自律。全体医务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为上要高度规范,坚持从严要求自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会后,还组织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医德医风办等科室主任和工作人员,部分临床医师代表,就国家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进行了组织学习。(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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